今年3月25日,为促进我国边境贸易的发展,加强药品监督管理,保证药材质量,方便边贸进口,海关总署与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文,决定开放7省区20个边境口岸作为中药材进口通关口岸,其中包括云南的瑞丽、天保、景洪、河口四个口岸,中药材可通过该口岸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办理通关手续。 "这极大地改善了自2001年实行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管理、特别是2004年新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实施以来,由于云南省无国家指定的进口药品通关口岸,不能进口作为传统边贸大宗进口商品的中药材的情况。"昆明海关杨洋说。 据昆明海关介绍,10年前,云南省已经开始从GMS国家进口中药材,进口品种主要是石斛等原料药,但进口规模一直徘徊在百万美元左右,进口额最高的2001年也仅为167万美元。2002年国家出台限制中药材进口口岸的政策,黄连、槐米等云南省常进药材不能通过云南口岸报关进口,当年中药材进口下滑了66.5%。 文章来源:新华日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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